近日,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购买彩票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。
从2018年开始,王某就经常到李某经营的一家彩票代售点买彩票。两人熟络之后,王某不再向李某付现钱,而是先赊账,再用奖金冲抵。
2022年,双方就欠付的彩票款进行了结算,确认其欠付彩票款53万余元。
之后,王某偿还了部分欠债。至2023年2月份,王某尚欠李某35万元票款。但7个月后,王某去世。店主李某认为这笔欠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,于是将王某的妻子陆某告上了法庭。陆某表示,她并不知晓丈夫在外欠下了这么一笔巨款。
法官表示,认定夫妻共同债务需满足:共债共签,或家庭日常生活需要,或用于夫妻共同生活、生产经营。
法院审理认为,该笔债务明显不属于夫妻日常生产、生活、经营所需,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。同时,原告李某作为彩票代销从业人员,应当知晓彩票不得赊销,但是其仍然长期、大额向王某赊销,该行为也非善意、合法的。